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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公司法》颁布,并在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注册资本“限期实缴”的规定引起了众多尚未实缴股东的关注。
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新公司法第47条、98条和228条新增了关于有限公司实缴期限的规定,具体如下表:

很显然,“限期实缴”对公司股东最大的影响就是,以往注册一家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可以几十年后才实缴,而在新《公司法》规定下,这个期限最长只能有5年。
注册资本实缴期限的错误理解
虽然新规定很明确,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意见,对新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公司设置3年的过渡期,要求其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这个意见就使得很多股东误以为即便新规实施后,仍能拖延3年,3年后再在5年内完成实缴。从而认为自己还有“3+5=8年”的较长期限。不得不说,这是个危险的误解。
最新颁布“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的相关内容
7月1日,《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公布,其中,关于注册资本实缴期限做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说明。
上述“规定”第二条内容明确: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由此可知,新《公司法》生效之前成立的公司,股东尚未实缴的,最长的实缴期限也只有5年。
所谓的“3年过渡期”,其实是指在2027年之前,认缴出资期限已经超过5年的企业,可以允许其在2027年之前的3年期间完成实缴,而不是3年后再等5年实缴。
略成咨询特此撰文提醒尚未实缴的股东,希望各位股东澄清之前的误会,尽早做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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