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后,拟IPO企业股权激励影响的变与不变。
如果员工以股权激励是公司对其支付报酬的一种,从而要求主张自...
授权日、行权日、解锁日、等待期、行权期、禁售期、解锁期、有...
全面注册制后,拟IPO企业终于可以上市前制定期权计划,上市...
注册制下,拟IPO企业如果想要“带期权上市”,需要注意的相...
现在股权激励中,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的持...
对拟上市企业,股东要不要穿透核查,如何穿透核查,对股权激励...
员工股权激励,总共要拿出多少份额,员工间又该如何分配?这都...
注册制下各板块都正式实施了“特别表决权”,拟IPO企业的实...
股权激励作为企业转型升级中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利器,越来越受青...
略成咨询,快速低成本帮您是实现落地,成果瑕疵承担赔偿责任
咨询热线:021-50921881
新《公司法》对公司监督模式进行了重大改革。最主要的就是不再强制公司必须设置监事会或监事。
过去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要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这对于小规模的企业而言,实属形式主义。即便是一人公司,哪怕现阶段公司里只有老板一个人,你也必须去找另一个人来担任公司的监事。
在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必须设监事,而是有了更多的选择。总结一下,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同情况下,可以有三种方案。
第一种情况:小公司可以不设监事
新公司法第83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这意味着,如上述一人公司的老板,以后真的就可以一个人成立公司,不需要监事了。成立公司不再是难题。不用再四处找人借身份证来挂名监事了。
即便不是一人公司,但是公司规模比较小,股东也就三五人,只要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也可以不设监事。
第二种情况: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
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对于已经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依据新法规定,也可以选择不设监事会,而是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来行使监督职能。当然,这个审计委员会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三种情况:按原有方式成立监事会
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本法第六十九条、第八十三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有限公司选择设立监事会,仍然可以。而且,监事会必须由三人以上构成,以及监事会的职权范围等一如既往。
综上,今后公司的监督治理,不再只有一种模式,而是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有三种选择。
略成咨询,从方案到落地一步全解决。如果您有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股权设计、国企股权方面的疑问,
可拨打:021-5092-1881或18701779794